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17日讯(记者 梁鹏)在道路上,时常看到这样的车辆——一些车上张贴着鲜艳夺目的广告,车窗、车尾都是,而驾驶员却没有意识到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连日来,成都交警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对机动车和行人、非机动车“治乱缓堵”专项整治行动。今日,成都交警五分局针对辖区内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一小时内共处罚6件,对违法者处以50元,记0分的处罚并责令整改。

  上午11点,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在成华区双华路发现一辆皖SC***J的面包车其车身涂有粘贴标识和广告,民警将其挡下。“我只是打一下广告,又没有影响其他人。”驾驶员陈某告诉民警,他觉得车身上粘贴标识和广告是一件很正常的事。随后,民警告知其属违法行为,责令驾驶员整改,恢复原样,并依法对其处以50元,记0分的处罚。陈某表示理解,并立即做出整改。

  在今天一个小时的整治中,民警共处罚6件,对违法者处以50元,记0分的处罚并责令整改。记者发现被挡获的车辆中,后车窗,左右车窗上粘贴着广告词及联系电话,几乎占满了全部车窗。

  民警表示,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会影响驾驶人视野,造成视野盲区,如果在倒车、变道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于这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驾驶员请勿追求车身广告效应,而忽视交通安全。

  (图由成都交警五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