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国资委:正研究将把工资总额分配权交给企业

  中新社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 刘辰瑶)针对普遍关注的中国央企薪酬改革问题,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16日表示,将对中国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会议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对此,彭华岗在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透露,下一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将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会实现核准制的管理。

  “企业的情况不一样,管理方法也不一样。”彭华岗说,即便是商业二类企业集团下面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方式也会不一样,总体思路是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彭华岗指出,近几年虽然有一些文件还在制定当中,但是有一些改革的措施已经在企业很好地发挥了效果。既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也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