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4月8日讯 (陈玉洁 记者 徐昭磊)记者从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通过对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评,并根据报告解读,对两名嫌疑人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据悉,这在自贡市尚属首例。

  3月28日,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对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两名嫌疑人,根据检察院与富顺县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下称“中心”)签定的《关于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心理测评。开展心理测评之前,检察院征询了未成年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同意,同时中心开展心理测评工作的心理咨询师与嫌疑人签定了《心理咨询保密协议书》。之后,两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将二嫌疑人分别带至谈话室进行谈话,谈话结束后,对两名未成年嫌疑人分别进行艾森克情绪稳定心理测评和沙盘摆放,最终出具了两名未成年嫌疑人的测评报告。

  根据心理咨询师并对报告的解读,二名嫌疑人的自罪感较强、再犯罪可能性较低。目前,富顺检察院已对二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