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创新

  “房票”和“公寓+房票”安置相结合

  从独门独户的“天地楼”,搬到现代化的公寓里,对大部分被拆迁户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变化。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一些被拆迁户面临不知该去何处购房,或拆迁补偿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问题。为确保所有被拆迁户都能安居,邕宁区率先在全市实施了“房票”安置,并创新了“公寓房+房票”安置相结合的“邕宁新模式”,切实解决被拆迁户在购买安置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所谓“房票”安置,是指被拆迁安置人选择购买商品房或其他存量住房作为安置住宅,政府依照相关规定发放“房票”给被拆迁安置人,被拆迁安置人优先使用“房票”结算购房价款的安置方式。简单说来,“房票”就相当于被拆迁人买房时可以使用的“代金券”。2016年度,一张“房票”的票面价值约为27万元。被拆迁人可用“房票”在五象新区范围内购房,若有结余还可用于买车位。“房票”安置模式,打破了过去被拆迁人只能在指定安置房项目购房的模式,让群众有更大的选择空间,群众满意度由此明显提升。

  “公寓房+房票”模式则更显得灵活。以某拆迁户有4名安置对象为例,传统安置模式下,一家人只能统一选择一种安置模式。如果选择购买安置房,即便享受了相当优惠的购房价格,仍有一些被拆迁户一时凑不齐房款。针对这一问题,邕宁区创新了“公寓房+房票”模式。以某拆迁户有A、B、C、D四名村民为例,其中村民A、B、C选择购买公寓房安置,D一人选择领取“房票”。那么这张“房票”可以用于支付村民A、B、C购买公寓房的购房款和车位款,最终解决了购房款的问题,让一家四口顺利住进安置房。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拆迁户在购买安置房时资金短缺的问题,确保被拆迁人顺利“上房”。

  据悉,今年,邕宁区还计划新开工一批市场化运作安置房项目。

  4 措施

  建章立制加强制度保障

  拆迁安置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和规范来支撑。为确保“上房”工作顺利快速推进,邕宁区研究出台了《邕宁区农民拆迁安置资格认定方案》《邕宁区农民拆迁安置房申购工作实施方案》《园博园及配套项目涉及被拆迁户申购安置房工作实施方案》《邕宁区“上房”工作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申购流程和标准,确保相关工作的各个流程都有规可依,公平公正。

  据悉,2018年,邕宁区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安置房申购流程,提高拆迁群众入住安置房效率,满足拆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南宁市拆迁安置工作中勇当“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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