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10日讯 2011年底,陕西省爆出蹊跷怪事:一名重伤害受害者叶瑜,被重度毁容,“半个脸都被凶手用刀砍下”。但奇怪的是,行凶者逃亡3年多投案自首后,当地派出所竟极力说服叶瑜及家人,就此前的案件调解。就在叶瑜严词拒绝派出所方面的调解后,当地公安机关公然对叶瑜进行刑事拘留,并将其列为逃犯。
行凶者投案后 受害者竟成逃犯
事件:网上惊现最牛派出所长
“奇案、真冤,陕西又出一大怪!”2011年8月底,天涯论坛网友以《陕西最牛派出所长——不抓杀人犯却抓受害人》为题,在网上发出贴子,公布了3年多来,发生在陕西省莲湖公安分局枣园派出所的一起奇案。
网友自称他叫陈丽杰,40岁,家住西安市陈家寨村18号。2007年12月27日早上,因一些琐事,他妻子叶瑜和邻居陈建文及其妻子侯巧莉发生争执,后在邻里的劝慰下各自回家。
但谁都没想到,此事的发生进而演变成一起恶性案件。当天下午2时许,叶瑜带着生病后刚刚打完吊瓶的儿子回家。途径陈建文家门口时,陈和侯巧莉忽然并排站在路中,挡住了叶瑜的路。
叶瑜拉着儿子,准备绕行。这时,陈建文、侯巧莉竟冲上前来,揪住叶瑜,双方撕扯在了一起。与此同时,陈建文的儿子陈晓鑫提着一把菜刀从家中赶来,朝着叶瑜的头部、脸部和肩膀等处疯狂砍下,致使叶瑜的头部、脸部等受伤,其中半边的脸部更是连同鼻部,被砍得耷拉下来。此后,陈晓鑫趁机逃走。
2011年3月,陈晓鑫在漫长的逃亡生活后,回到了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枣园派出所投案自首。据陈丽杰讲:很快,枣园派出所所长让民警给叶瑜打来电话,让她到所里作材料补充。谁知到了所里,一位姓柯的副所长告知叶瑜等:“侯巧莉已做鉴定,你对侯巧莉造成了轻伤害”,并告诉叶瑜,让双方调解,“谈不好,叶瑜就不用走了”。
叶瑜一家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不同意调解。据此,陈丽杰表示,此案最终由陈晓鑫故意伤害他人,连带出了叶瑜故意伤害侯巧莉。调解不成,枣园派出所报请上级后决定,叶瑜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还原:重伤害案祸起邻里纠纷
“案件的起源,是普通的邻里纠纷。但没想到,我女儿原本受害者,到后来居然莫名其妙成了害人者,还被刑拘。”2011年12月23日,记者来到西安市采访时,叶瑜的父亲叶宝成称。
陈丽杰和陈建文家,同处西安市莲湖区陈家寨。在村里,两家为同一条街道的紧邻居。双方的矛盾,开始于2003年时两家的地界问题。以此为导火索,双方几次打闹,一度惊动了公安机关。但每次,公安机关都没有作出让双方信服的处罚。据知情人讲,叶瑜还因此被枣园派出所非法扣押28个小时。民警后在陈家寨村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叶瑜家进行了道歉。
调查:谁是凶手谁在受害
“2007年12月27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晓鑫与邻居因琐事发生打架纠纷,陈晓鑫持菜刀将叶瑜砍伤,后经法医鉴定,叶瑜已达重伤。”这是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的案件材料中,陈晓鑫故意伤害叶瑜致重伤案的部分内容。
“2007年12月27日14时30分,莲湖区陈家寨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后经鉴定,叶瑜为重伤,侯巧莉为轻伤。”这是枣园派出所对叶瑜出示的刑事拘留报告书中,提到的内容,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案件发生于2007年12月27日的14时许。两起案件,既然发生于同一时间,两个材料中的时间为何不同?而且,陈晓鑫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立案时,为何枣园派出所只字未提侯巧莉被伤害一事?
对此,叶瑜家人的说法是,枣园派出所基于各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包括此前民警将叶瑜扣押,不得不上门道歉等,才在陈晓鑫落网后,要求叶瑜调解。但派出所方面没想到,叶瑜坚决不同意调解。之后,枣园派出所才提出,对叶瑜刑事拘留。
从时间上看,叶瑜家人的说法符合逻辑。那么,就此,枣园派出所方面如何解释。调查中,负责此案的民警表示,侯巧莉受伤后一直没有鉴定,是因为伤势一直没有好。案发时,没有对叶瑜刑事拘留,则是因为叶瑜当时伤势重,且陈晓鑫在逃。他们担心,重伤他人的嫌疑人在逃,对叶瑜采取措施,叶的“心理上受不了”。
这起案件,究竟谁是凶手,谁是受害人?(文/任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