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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铁纪章:从严治警,涵养清风正气

文章来源:中国警察网 发布时间:2018-12-13 11:42:51 责任编辑:吴疆

40年改革开放,敢教日月换新天。

40年风雨兼程,护航巨轮破浪行。

“中国奇迹”再一次雄辩地证明,只有社会稳定,“中国号”巨轮才能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激流勇进。

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公安机关靠什么护航“中国奇迹”?

靠纪律!坚持从严治警,始终保持纪律严明,是生命力、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是人民公安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基因密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倡廉,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不断引向深入,用铁一般的纪律锻造铁一般的队伍,忠实履行神圣使命,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风起云涌东方潮,悬纪扬帆海天阔。

2018年10月25日,正值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继续推进作风建设,整治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语重心长: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

发展脚步有多快 纪律约束有多严

时间是最忠实的记录者,也是最客观的见证者。

1984年,从严治警方针的提出,开启了以铁纪塑铁军的新征程。

当年3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的一次会议指出,人民警察队伍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国家安全的任务,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战斗队伍。因此,必须要有严明的组织纪律。

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公安部于同年5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公安政治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公安队伍是一支拿枪的、准军事性的队伍,天天接触群众,接触社会阴暗面,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如果不从严治警,就不可能建设成一支强有力的队伍,相反有些民警还会受到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甚至被坏人引诱拉拢,走上邪路。

这次会议根据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性质和任务的要求,提出了从严治警的方针。

彼时,改革开放进入第六年,潮起东方万象新。

继成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之后,我国14个沿海港口城市宣布开放。经济腾飞的同时,错综复杂的矛盾、现实利益的纠葛、多元化的文化思潮冲击着警营,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

毛泽东同志讲党的纪律时曾提出一个著名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霸道”没有威慑力,“王道”就得不到顺畅执行。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从严治警,怎么严?怎么治?

公安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狠抓反腐倡廉工作,在持续专项整治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加强正规化、专业化、法制化建设,初步建立起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照临有度,纪律无亏。

1984年,公安部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试行)》《人民警察奖惩条例(试行)》《人民警察基层单位政治指导员工作条例(试行)》等条令条例,划定了违纪逾矩的“红线”,立起了从严治警的“标尺”。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1997年,国务院发布《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督察制度和督察队伍诞生,相继建立健全了警务督察、警务公开、派驻督察专员和督导组、特邀监督员等一系列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从严治警不断开辟新局面。

2001年,公安部颁布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06年,公安部会同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纪律的标尺越来越硬,制度的笼子越收越紧。

蓦然回首,轻舟已过万重山。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机关不断完善各项纪律制度,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正规化、专业化、法制化建设步伐,有力提升了队伍形象,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回望过去,不只是采摘耀眼的花朵,更是去获取熔岩一般运行奔腾的地火。历史一再证明:只要有铁一般的纪律作保证,任何艰难险阻都可以迎刃而解。

正风反腐无禁区 刮骨疗毒治顽疾

党的十八大以来,最大气磅礴的书写,源于肃纪;最令人振奋的变化,始自人心。反腐倡廉与作风建设双管齐下,深化改革与厉行法治两翼齐飞,在现实中讲述了又一个“春天的故事”。

2015年1月20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从严治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这是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催征号角!

这是全警永远在路上的“赶考”强音!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彻底进行自我革命,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强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铁纪发威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持续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强烈信号。

工作作风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面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党委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和实施意见,作为长期坚持的铁律,抓住“关键少数”,以钉钉子的精神抓牢作风建设。各级公安机关守住重要节点不放松、严格日常监督不懈怠、治理突出问题不手软,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到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部党委始终把政治建警置于首要位置,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全面彻底肃清周永康等人流毒影响,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坚决清除“两面人”,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从“好同志”到“阶下囚”并非自由落体运动,不少人都有过彷徨、纠结、后怕的心路历程。因此,每到紧要关头,都要有关键的“大喝一声”“猛击一掌”。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立足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廉政谈话、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红红脸,出出汗,解决了许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探索谈话提醒新模式,在核清事实的基础上,将党性党纪教育融入谈话调查,危急关头“治病救人”。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和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2017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部署暨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总结会上强调,要在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上下功夫,努力在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上走在前。

持之以恒严纪律 重整行装开新局

2018年10月12日,公安部警示教育展览大厅。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带领部党委成员来到这里参观。

在一个个展板前,赵克志驻足认真观看,不时询问有关情况。他说,这些公安机关党员干部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令人心痛、更让人警醒。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守住廉洁从警的底线,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落到实处。

11月2日,公安部直属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再次释放出公安部党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的强烈信号。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能停歇。”

“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

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部党委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迈向新征程。

战鼓擂动,号角吹响;砥砺前行,步履铿锵。

全面从严治党,决心如磐,一刻也不能松劲!

全面从严治警,驰而不息,一刻也不能停歇!

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强化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锻造一支绝对忠诚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公安队伍。

加强思想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

思想的田野,真理不去占领,就会杂草丛生。

心灵的家园,阳光不去播撒,就会霉菌疯长。

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部出台《公安部党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公安部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规定》,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强化“两个责任”,发现问题严追责——

“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唯有始终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一锤接着一锤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钉深压实,才能确保责任链条不断延伸、问责利剑震慑常在、治本功效日益增强。

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部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组织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召开全国公安厅局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会议,部署公安纪检监督重点工作;组织召开部属局级单位纪委书记座谈会、工作例会,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坚决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形成失责必究的强大威慑力。

聚焦突出问题,一以贯之纠“四风”——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当前,“四风”问题虽然表面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花样翻新,我们必须盯紧其“七十二变”,坚守阵地、一寸不让,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猛药去疴、除恶务尽。

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机关持续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让“新风变季风”,严明执纪“动真格”。

针对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考核项目多、专项行动多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联合调研,分赴23个直属单位、4个地方公安机关,发放调查问卷911份、谈话537人、调阅资料5000余件,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画像,梳理细化出34个具体问题,进行精准整改。

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不作为、乱作为;严查下达罚款指标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督促交警系统深入开展“大警示、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机关敢于“向自己开刀”,切实推动工作作风来了一个大转变。

保持高压态势,监督执纪“亮利剑”——

利剑高悬,威慑常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唯有保持一往无前的战斗姿态,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才能步步深入、善作善成,不断书写反腐倡廉的优异答卷。

“坚决清除公安队伍害群之马。”公安部党委的态度非常坚决。党的十九大以来,公安部党委制定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对10个部直属单位开展第一批巡视,驻部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引导5个巡视工作组开展巡视工作,督促被巡视单位逐条整改问题。各级公安机关继续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围绕关键领域、“关键少数”、机构改革加强监督执纪,擎起正风肃纪、铁腕反腐的利剑,以雷霆之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改革开放,快马加鞭未下鞍;

从严治警,滴水穿石贵有恒。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担当。公安机关将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品格,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毅力,以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韧劲,把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不断引向深入。

正风肃纪,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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