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的历程,在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长河中不算长,却完成了一次历史性的跨越,从改革开放的春风迈向了新时代的波澜壮阔。
40年的征途,在建设法治中国的求索中不算短,却丝毫不敢停下前行的脚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又一步。
在历史发展的航道上,总有一些节点演化为时代的坐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音,“依法治国”被历史性地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随之,全国公安机关全面吹响建设“法治公安”的号角。
在时代前行的浪潮中,总有一种追求凝聚起奋进的力量。党的十九大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是民心之所向,更是法治公安建设之所往。
彼时,在法治路上,披荆斩棘,结出累累硕果。此刻,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接续奋斗,向着公平正义破浪前行。
让法治思维扎根
“‘法治’二字重于泰山。法治精神要作为一种信仰融入每一名公安民警的心中。”CCTV2017年度法治人物的颁奖现场,“年度法治人物”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俞流江的这句话掷地有声。
法者,治之端也。
公安机关既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推动者,也是践行者、捍卫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重大职责使命。
思想是行动的根基。公安机关要担负起这一重大职责使命,就必须在整个公安队伍中根植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从何而来?从历史的熏陶中而来——
翻开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厚重历史,历历沧桑,兴衰交替,一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入了新征程。
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系列战略部署。
历史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古今,可以鉴得失,可以明事理,照出了“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历史规律,鉴出了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面对时代拷问作出的正确选择,明示了法治只有成为一种信仰才能散发出强大力量的深刻道理。
法治思维,从何而来?从实践探索中而来——
1980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安法规”;
1990年,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提出了“完善公安法规体系”的目标;
2000年,《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决定》要求“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进程,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安法规体系”,“把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2015年,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树起了法治公安的大旗;
2018年,《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的意见》印发,着力打造全面覆盖、有效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全流程记录链条;
……
法治建设经历了“法制—法治—全面法治”的历史轨迹,公安机关法治建设也在实践中不断前行。也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中,坚守法治的定力和厉行法治的意志在公安队伍中不断夯实。
法治思维,从何而来?从伟大思想的指引中而来——
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博大精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使中国这个古老的东方大国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奇迹。以制度化、法治化方式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治国理政的政治逻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法治思维贯穿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始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科学的理论,在时空的浩瀚中更显力量。广大公安民警要善于从马克思主义思想中汲取营养,让法治成为一种精神信仰。
伟大的思想,如灯塔似航标指引着方向。全国公安机关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让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用法律规章立制
章法有度,自成方圆。
法治公安的建设中,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权力运行机制画就了法治公安的“方与圆”,执法公正迈出了新步伐。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2018年1月22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
执法公正,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修订工作,当前修改人民警察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面对各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积极推动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重要法律的出台,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锻造了一把把利剑;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公安机关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逐步完善立案标准、取证要求、程序规范等操作内容,确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面对执法过程中的新问题,出台《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安部关于实施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一系列法律适用规范和裁量基准,为基层民警执法提供了“度量衡”和“导航仪”;
……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公安机关不断推动相关立法工作,积极制定保障执法规范等法规,为执法公正奠定法律基石。
执法公正,需要健全的权力运行机制作保障——
深入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出台《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加强对受案立案环节的源头管控,切实把好第一道关口。
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开展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改革,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出台了“两统一”文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防范冤假错案;
全面启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公安部与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落实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完善错案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取证能力;
……
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这一项项以问题为导向的改革举措,顺应形势发展,确保了执法在公正轨道内运转,不断提升着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执法公正,需要严密的管理体系作保障——
全面深化公安行政审批改革,编制执法权责清单,确保执法权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明晰执法权力和责任;
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树立正确考评导向,落实执法责任,激励广大民警又好又多地执法办案;
深入推进执法公开,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着力构建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新机制;
……
制之有衡,行之有度。在法治路上,公安机关敢于“破与立”,以针砭时弊的勇气与锐意改革的智慧,实现了各项执法活动、各个执法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以规范执法落脚
“这几年,我明显感觉到公安队伍的形象有了很大提升,公安机关在作风上的转变是巨大的,群众对民警执法规范化认可度提升显著。”这段出自一位全国人大代表的话,是对公安机关规范执法建设的肯定,更是一种鞭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如何让法治思维外化为民警具体的执法行为,如何让法律法规在执法环节得到充分实施,是法治公安建设的关键一环和最终落脚点。2018年5月19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依法办事、执法公正是公安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人民警察的基本职业操守。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交出了一张张过硬的成绩单。
这份成绩单是,办案场所精细化建设的提档升级——
在办案流程方面,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的“四个一律”的硬性要求;
在硬件设施方面,在将办案区、接待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物理隔离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向精细化、集约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为加速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公安部指导建设了12个适应不同经济条件和执法办案需求的办案区和办案中心示范点,供各地学习借鉴。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基本完成,建成3885个办案中心。
这份成绩单是,科技在规范化建设中的深度应用——
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新模式,普遍建立运行统一的执法办案和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网上管理;
全面推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为基层一线民警全面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使之成为准确记载、还原执法现场活动的“黑匣子”;
全面推动运行涉案财物智能化管理,依托二维码技术让涉案财物有了“身份证”,实现了对涉案财物的信息化管理,全国共建成涉案财物管理场所15926个。
这份成绩单是,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的全面提升——
组织举办两期全警参加的规范执法视频培训,将一线执法规范搬上荧幕,用细化、严密的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为民警现场执法上了一堂意义重大又紧贴实战的规范执法课;
大力开展执法实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执法细则培训班等专项培训,并将执法培训作为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四个必训”的重要内容。2016年以来,公安部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162期,培训民警1.8万余人;
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民警不通过基本级考试不得执法办案,不通过中级考试,不得担任科所队长,将通过高级考试的民警纳入人才专家库。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70.04万名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4.77万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
透过这一份份成绩单,可以看到,法治精神不再是一种空泛的字眼而转化为实际的行动,规章制度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成为实实在在的应用,执法规范不再仅仅是一种价值追求而融入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信仰总是会转化为一点一滴的行动。对公平正义的信仰,是广大公安民警心中的一杆秤,体现于每一个执法行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中。
梦想往往会激发出穿越时空的力量。对执法公正的追求,是公安机关不懈的奋斗目标,也激励着200万公安民警在法治公安的征程上策马扬鞭续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