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发布 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

中国网5月22日讯 5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5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介绍,《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对外发布。《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跨区域横向补偿难落地、重点区域补偿力度不足、补偿资金过度依赖财政等问题,推动建立分层分类的横向补偿机制、分区分类的保护利用模式,探索通过基金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补偿格局。
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建立统一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统筹推进大江大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方案》明确,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中央层面建立统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地区可在中央建立统一机制的基础上,选择具备重要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的流域,自主协商开展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巩固和完善新安江、潮白河等既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步有序推动将常规水质指标以外的特征污染物、水量、水生态指标以及流域功能定位、供水安全等列为补偿要素,推动补偿协议由短期向长期转变,形成稳定可预期的利益共享和责任分担机制,促进跨界监测断面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分区分类制定自然保护地价值实现准入清单
推动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方面,《方案》明确,对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国家公园,落实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政策。妥善解决民生、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等方面空间矛盾。分区分类制定自然保护地价值实现准入清单,划定适当区域推动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科考科普等融合发展。支持自然保护地内原有居民和周边居民、企业等规范开展生产生活活动,参与提供与自然保护地保护目标相一致的生态产品和服务。加强野生动物致害监测预警防控,开展致害情况评估,落实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探索建立保险赔偿制度。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人口向县城适度集中
《方案》还明确,要强化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差异化补偿政策作用,管好用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人口向县城适度集中,减少对生态空间的挤占。中央投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予以倾斜,推动完善中心城镇功能与配套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
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
在健全多方共赢体制机制方面,《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拓宽生态保护补偿筹资渠道,鼓励引导与自然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规定为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支持的项目提供用地等要素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与资源环境要素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生态产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壮大一批县域支柱性生态产业相关企业
《方案》还提出,壮大一批县域支柱性生态产业相关企业。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的生态产业品牌,提升企业产品设计、品牌营销水平,带动本地区生态资源整体性利用、规模化经营。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创客等在乡村生活就业,充实生态产业人才储备。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合作,强化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编辑:赵晓雯
编审:彭瑶 魏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