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两部门: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 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

中国网5月20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促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工业园区占我国总能耗的66%以上,未来碳排放双控政策将逐步覆盖更多高载能行业,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利于拓展新能源开发利用空间,推动我国双碳目标实现。
据《通知》,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其中,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按照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项目的内部。
《通知》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包括,新建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拓展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禁企业通过绿电直连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哪些企业适合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能够响应电价信号、灵活调整用电负荷的工商业企业适合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这些企业用电灵活性高,能够通过优化用电时间和用电量,更好地适应新能源的波动性,提升项目的源荷匹配程度,减少项目对大电网的依赖;允许项目更加合理选择接入公共电网容量,提升受电变压器负荷率,降低输配电成本;还可通过“高峰少用电、低谷多用电”和提高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节约电能量费用支出,从而提升项目整体的经济性。
《通知》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统筹规划。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建成后,接网容量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履行系统接入评估等手续。项目内部新增新能源发电规模,应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批准并计入新能源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电网企业应向满足并网条件的项目公平无歧视提供电网接入服务。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知》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地方结合实际尽快细化文件要求,优化项目管理机制,做好与规划、市场、绿证等的衔接协同,有序推动项目建设。同时持续跟踪各地政策落实情况,分析项目建设面临的问题困难,推动协调解决。
编辑:赵晓雯
编审:彭瑶 魏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