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筑牢妇女权益保障“防护网”,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家暴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

中国网11月25日讯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高质效依法履职惩治家庭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关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依法惩治家暴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妇联副主席葛晓燕介绍,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家暴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起诉3400余人。家暴犯罪案件的批捕率高于刑事案件批捕率近10个百分点。对犯罪情节恶劣的被告人依法起诉并建议从重处罚,近五年来,有500余名家暴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5年来家暴类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
从数据上看,家暴类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葛晓燕表示,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家暴犯罪嫌疑人1200余人,2022年以来,年均起诉人数降至千人以下。近五年涉家暴犯罪逐年下降且降幅较大,凸显了执法司法机关健全完善反家暴机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罪名结构方面,案件从常见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到不常见的虐待罪、遗弃罪等罪名准确、充分适用,特别是随着“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施行完善,拒不执行裁定罪已成为打击家暴犯罪重要罪名。“通过对家暴犯罪案件前五类罪名分析看,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占比从2021年的90%以上降至今年的不到60%,其他罪名占比扩大,保护受害者权益的内容更加丰富。”葛晓燕说。
“此外,随着社会交往方式的多样化,检察机关依据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精神,将具有共同生活基础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并将家庭成员身体伤害以外的精神虐待认定为家庭暴力行为,对受害者的保护更加立体全面。”葛晓燕表示,家暴行为不仅侵害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社会公序良俗,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坚持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对于为摆脱家庭暴力实施伤害等行为视情节依法从宽处理
葛晓燕介绍,近五年来,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依法当严则严,当宽则宽,罪责相适,罚当其罪。对于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后果严重的,以及因为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长期进行家庭暴力的,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在恐惧、无助等状态下对施暴者实施伤害等行为的,充分考虑到作案动机、犯罪情节等,依法从宽处理。
依法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确保有错必纠。对家暴犯罪案件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对虐待犯罪依法适用自诉转公诉,维护被家暴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侦查活动深层次、实质性违法行为的监督。将强制措施适用是否得当、是否有漏罪漏犯等作为监督重点,确保有罪必究与司法公正。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重点聚焦“诉判不一”案件,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进行审查,并依法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
家暴案件因涉及家庭因素,与其他刑事案件有所不同。葛晓燕表示,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尊重被害人意愿”的原则,对法律规定可以调解、和解的案件,在充分听取并积极回应被害人意见基础上,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方式积极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案件,达到案结事了。2021年以来,共办理家暴犯罪当事人和解的案件227件。
推动切实解决家暴被害人“不会诉、不敢诉、不善诉”难题
为推动家暴受害者权益保护,葛晓燕介绍,检察机关依托刑事案件办理,实现线索内部共享。同时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切实解决家暴被害人“不会诉、不敢诉、不善诉”的难题。积极履行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构建全方位妇女权益司法保护体系。重点围绕“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等制度的落实开展监督,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做实联动关爱救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方面“抓前端”,确保求助“有门”。2023年底,最高检与全国妇联部署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在12309中国检察网开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区”,对接收的线索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另一方面“抓末端”,确保生存“有靠”。结合家暴受害者以女性居多的特点,将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等五类人员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关注人员,不断深化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司法救助传递民生温度,厚植为民情怀。
“我们还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作用,深入挖掘家暴犯罪案件背后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其中江苏省淮安市检察机关针对家暴案件警情处置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与公安、妇联等11家单位联合开展‘有家无暴’专项行动。经过一年时间,辖区内家暴警情行政案件受案数同比上升14%,告诫率提升3.5倍,制发告诫书后反复家暴次数明显降低,无新增恶性家暴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葛晓燕说。
合力筑牢妇女权益保障的“防护网”
“包括反家暴工作在内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需要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葛晓燕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快速响应、被害人保护等机制,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检察+”联动机制,推动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合力筑牢妇女权益保障的“防护网”。
除司法救助外,检察机关还与各部门协同发力,建立多元化的救助帮扶机制,包括对接纳入妇联、残联关爱名单,推送民政部门办理低保等;在予以经济帮扶的同时,还注重协调解决教育、医疗等方面困难;同时,与社会公益组织、医疗机构等密切配合,加强心理疏导与帮扶,助力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恢复正常生活。
葛晓燕指出,“家暴不是家务事”,对“家暴”零容忍,既是司法态度,也是社会共识,是保障妇女权益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把维护妇女权益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重点工作,弘扬北京世界妇女大会精神,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一体融合履职,加强联动协作,为共同构建起保护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赵晓雯
编审:彭瑶 魏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