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中国发布

中国发布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发布

2025-02-27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彭瑶

中国网2月27日讯(记者 彭瑶) 国家税务总局于2月26日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退(补)税、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附则,具体内容可登录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了解。

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享优先退税服务

《办法》在全面系统总结历次汇算清缴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吸纳了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近几年实施效果明显、纳税人感受较好的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进一步健全相关涉税服务管理体系。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汇算清缴初期预约办理服务以及对符合汇算清缴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服务等举措被写入《办法》。《办法》基于部分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对自身收入纳税情况有疑问或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的,税务机关提供异议申诉渠道。

本次出台的《办法》不同于以往每年在汇算期前制发“管一年”的规范性文件,而是调整为“管长远”的部门规章,进一步稳定了社会预期,也更有利于汇算清缴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出台法律效力位阶更高的《办法》,各方在汇算清缴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得以更为清晰界定,为相关涉税服务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比如,《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个人相关涉税信息保密,并列示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法律救济渠道等。

《办法》进一步彰显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个税汇算办理更加省心。比如,税务机关依托个税APP、网站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帮助纳税人便捷办理汇算清缴;同时,独立完成汇算清缴存在困难的特殊纳税人如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以为其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纳税人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补充资料或更正

《办法》第六条规定了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且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前提下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四类情形。其中,“(一)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二)汇算清缴需补税但不超过规定金额的”,主要是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2号)中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审核发现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应当通知纳税人补充提供资料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纳税人拒不提供资料或者拒不更正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退税”。税务机关在开展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退税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将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网站消息、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向纳税人开展提醒,纳税人接收该消息后,应当及时补充资料或者更正汇算清缴申报,避免影响自身的纳税信用。

《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送达相关文书”。对已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税务机关通过个税APP、网站等渠道进行电子文书送达;对未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的,以其他方式送达。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理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

2024年度汇算的时间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系统已于2月21日开放预约功能,有在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理汇算清缴需求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需要延期的,应当在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在汇算期内按照上一汇算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完成汇算。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优化个税APP各项功能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办税辅导,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体验。  

编审:赵晓雯 魏婧 王月博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 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 对外服务: 访谈  直播  广告  展会  无线

网站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