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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并非不抓管理,而是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2025-02-14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赵晓雯

中国网2月14日讯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部署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会上表示,“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而是要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更好保障高质效办案。

童建明表示,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就是要构建以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宏观管理为统领、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为基础、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三个管理”是指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既各有侧重、又有机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业务管理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案件管理侧重于对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实体把关,包括办案组织设置、办案职权划分、办案监督管理等;质量管理侧重于促进办案实体、程序、效果有机统一,既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又包括案件办结后的质量检查与评查。

“从‘一取消三不再’到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检察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童建明强调,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目的是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

编辑:赵晓雯

编审:彭瑶 魏婧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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