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保护个人隐私 国务院明令禁止在民宿、更衣室等安装图像采集设施

中国网2月11日讯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规范,并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规划、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除负有经营管理责任、安全防范义务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建设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在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以及国家机关等涉密单位周边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相关涉密单位同意。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开展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工作,并依法保存、管理相关档案资料。
《条例》加大信息安全保护力度。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收集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保存不少于30日;30日后,对已经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严格规范国家机关、个人查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的权限、程序。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收集的视频图像信息被依法用于公开传播,可能损害个人、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对涉及的人脸、机动车号牌等敏感个人信息,以及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称、营业执照等信息采取严格保护措施。
《条例》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明确法律责任。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在系统投入使用之日起30日内,将单位基本情况、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位置、图像采集设备数量及类型、视频图像信息存储期限等基本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对于违规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未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或者非法对外提供、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吴晨笛
编审:彭瑶 魏婧 王月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