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我国调整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
中国网12月17日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日前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调整,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原来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新《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目录》调整后,我国法定职业病类别与国际劳工组织及世界上多数国家基本一致。《目录》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其中分别新增1种职业病: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其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新增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其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
《目录》将原其他职业病类别中的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调整至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为保持职业病归类的统一性,将原职业性眼病类别中的放射性白内障单列,并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将原职业性化学中毒类别中的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至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类别。同时,对相关职业病类别和病种进行重新排序。
编辑:吴晨笛
编审:赵晓雯 魏婧 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