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两办印发打造韧性城市的指导意见
中国网12月6日讯(记者 吴晨笛)为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承受适应能力强、恢复速度快的韧性城市,增强城市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发展智慧住区、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强化科技引领和人才培养、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方面作出部署。
《意见》明确,到2027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对韧性城市建设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到2030年,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建成一批高水平韧性城市,城市安全韧性持续提升,城市运行更安全、更有序、更智慧、更高效。
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推动智慧建设与各领域协同发展
《意见》指出,要深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全面掌握现状底数和管养状况。新建市政基础设施的物联设备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旧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应区分重点、统筹推进,逐步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模拟仿真、情景构建、快速评估和大数据分析,提高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涵盖管线类别齐全、基础数据准确、数据共享安全、数据价值发挥充分的地下管网“一张图”体系,实现地下管网建设运行可视化三维立体智慧管控。强化燃气泄漏智能化监控。落实居民加压调蓄设施防淹和安全防护措施。健全城区排涝通道、泵站、闸门、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应急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推动地下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及其连接通道等重点设施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强化地下车库等防淹、防盗、防断电功能。
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深入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车联网”发展,逐步稳妥推广应用辅助驾驶、自动驾驶,加快布设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感知系统,提升车路协同水平。加强城市物流配送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建设集约、高效、智慧的绿色配送体系。加快完善应急物流体系。加快停车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建设。
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打造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提升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协同水平。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和智能施工,加快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推动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与升级改造。推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三维(3D)打印等相关设备集成与创新应用。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强化信息技术与建筑施工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提升城市住区韧性 加强安全管理与生活便利
发展智慧住区。支持有条件的住区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实施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与管理,提高智慧化安全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持智能信包箱(快件箱)等自助服务终端在住区布局。鼓励对出入住区人员、车辆等进行智能服务和秩序维护。引导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发展智慧商圈。强化对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体系等隐患防治,提升城市住区韧性。
开展数字家庭建设。以住宅为载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互联互通,满足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环境与健康监测等需求。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明确户内设置基本智能产品要求,鼓励预留居家异常行为监控、紧急呼叫、健康管理等智能产品的设置条件。新建住宅依照相关标准同步配建光纤到户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鼓励既有住宅参照新建住宅设置智能产品,对传统家居产品进行电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改造。在数字家庭建设中,要充分尊重居民个人意愿,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提升城市空间韧性 推进数据共享与协同管理
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测绘遥感、城市运行管理等各有关行业、领域信息开放共享,汇聚基础地理、建筑物、基础设施等三维数据和各类城市运行管理数据,搭建城市三维空间数据模型。强化城市信息模型平台与其他基础时空平台的功能整合、协同发展,在政务服务、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救灾、城市体检等领域丰富应用场景。开展城市综合风险评估,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划定防灾避难空间,提高城市空间韧性。
搭建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一网统管”。加快构建国家、省、城市三级平台体系,加强与城市智能中枢等现有平台系统的有效衔接。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与各部门城市运行数据的共享,增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常态化综合评价,实现评价结果部门间共享。
《意见》还对强化科技引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体制机制与管理理念、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等作出具体规定。
编审: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