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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 | 财政部: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 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压力大大减轻

2024-11-08 来源:中国网 作者: 责任编辑:吴晨笛

中国网11月8日讯(记者 吴晨笛)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作出介绍。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蓝佛安表示,议案提出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是党中央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确保经济财政平稳运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债实际等多种因素,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这6万亿元债务限额分三年安排,2024—2026年每年2万亿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蓝佛安介绍,这些年,在各地各部门协同努力下,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断减少。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各地隐性债务化解的难度加大。 

针对上述情况,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经估算,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完全可以做到,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较轻松的。”蓝佛安说。

蓝佛安指出,当前一些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不仅存在“爆雷”风险,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财力。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这样一次大规模置换措施,意味着化债工作思路作出了根本转变:一是从过去的应急处置向现在的主动化解转变,二是从点状式排雷向整体性除险转变,三是从隐性债、法定债“双轨”管理向全部债务规范透明管理转变,四是从侧重于防风险向防风险、促发展并重转变。

“从政策效应看,实施置换政策能够发挥‘一石二鸟’的作用。”蓝佛安说。一方面,解决地方“燃眉之急”,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少利息支出。同时,由于法定债务利率大大低于隐性债务利率,置换后将大幅节约地方利息支出。据估算,五年累计可节约6000亿元左右。

另一方面,帮助地方畅通资金链条,增强发展动能。将原本用来化债的资源出来,可用于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并投入更多时间到谋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去。将原本受制于化债压力的政策空间腾出来,能够更大力度支持投资和消费、科技创新等,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结构调整。同时,还可以改善金融资产质量,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利好实体经济。

编审: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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