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溪县检察院多渠道多途径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各类检察办案活动,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2023年以来,共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88件次,进一步促进办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提升。

安溪县检察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苏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的庭审活动,并对出庭公诉情况进行监督。庭审前,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庭审中,人民监督员围绕检察官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法庭讯问及应变能力等进行全面监督;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公诉人的庭审公诉表现,表示通过现场庭审增强了法律庄严感与震慑力。

在办理李某某与詹甲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李某某与詹乙劳务合同纠纷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时,安溪县检察院针对查明的双方争议焦点开展检察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会上开展释法说理,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将和解情况通报县法院,督促和解协议执行到位,成功化解了詹甲、詹乙拖欠李某某近十年的欠款纠纷,实现监督效果最优化。

安溪县检察院以工作通报会的形式把人民监督员“请进来”,向其通报该院2023年以来出台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细则(试行)》等7项创新机制,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风检纪监督员聘任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全力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安溪县检察院对王某危险驾驶案件等多起拟不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开展集中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检察官详细介绍拟不起诉案件的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及认罪认罚情况,对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详细阐释。参会的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逐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危害性较小等情节,拟不起诉的意见客观公正,同意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

安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某职能部门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拟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安溪县部分商店将槟榔制品以休闲食品或普通食品混同销售,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行政部门参与检察听证会,征求整治槟榔制品乱象的意见建议,并作为诉前检察建议的重要参考。检察建议书制发后,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宣告送达,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增强法律文书送达的规范性、权威性。通过该案,进一步强化对经营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有效遏制违规销售槟榔制品不良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外,安溪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活动,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座谈、查阅社区矫正档案等方式开展巡回检察“回头看”,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在国庆中秋节、春节等节前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活动中,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确保看守所安全和监管改造秩序稳定,切实防止各类监管和安全事故。

下一步,安溪县检察院将持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脑”作用,进一步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实现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的全面、全过程监督,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