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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司法部:支持各地依法扩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范围

来源:中国网      2024-06-03      作者:彭瑶     责任编辑:彭瑶

中国网6月3日讯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职能作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法援护苗”行动。行动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着力打造素质过硬、专业精湛的工作队伍,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法援护苗”行动提出,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作用,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热线专席。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网设立未成年人服务专区。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具备条件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依托各级共青团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等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等专项服务,方便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

组建全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家库。各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入库律师实行上岗培训,年度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支持各地依法扩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范围。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转介和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专门指派、提级指派机制。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对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减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发生的公证、司法鉴定费用。倡导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普法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专项活动。推进在中小学校设置法律援助宣传引导栏、配置法律援助联络员等。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面向未成年人定期开展开放日活动。鼓励志愿者面向中西部边远地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组织大学生团队赴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等。联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部门和单位,普遍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会商与协作机制。

编辑:彭瑶

编审: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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