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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规范学位授予、将便利纳税人政策入法,学位法、关税法来了

来源:中国网      2024-04-26      作者:赵晓雯     责任编辑:赵晓雯

中国网4月26日讯(记者 赵晓雯)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位法和关税法。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保障博士学位质量作出专门规定

学位代表了个人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也是评价其学术水平的重要尺度。制定学位法,对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此前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介绍,2023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学位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学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完善了学位工作体制和学位授予资格制度;完善学位授予条件,进一步体现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定位、特点;明确学位授予单位坚持科学的评价导向,制定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

此外,学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还完善了学位授予程序,压实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主体责任;加强学位质量保障,对保障博士学位质量作出专门规定;完善学位授予单位内部异议复核程序,保护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的合法权益;完善涉外学位方面的规定。

4月23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学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位法。学位法共7章,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

将有关便利纳税人的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

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完善现行制度和有关政策内容并上升为法律。关税法共7章,包括总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关于关税法草案的审议过程,杨合庆介绍,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关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关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作了完善性修改,主要包括,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要求,明确跨境电商领域的相关扣缴义务人;充实完善原产地制度规则的规定;总结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经验,将有关便利纳税人的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明确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

 4月2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关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审议。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随着关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3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编审: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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