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安溪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平安安溪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社会和谐稳定,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安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轻罪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制定《关于深化全县“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依托党建+邻里中心、检察听证、院领导接访等平台、机制,针对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将“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通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等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促成多起轻微刑事案件和解。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矛盾化解需求,安溪县检察院全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检察干警以“如我在诉”的境界认真办理信访件,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针对首次信访的刑事申诉、刑事立案监督等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办理制度。依托检察听证,邀请中立“第三方”参加公开听证、简易听证,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开群众“心结”,就地释法说理、以法论事,促进矛盾化解。深入推进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23年来,安溪县检察院联合省市院开展司法救助25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47.85万元。
一名75岁老年人因持有祖传“鸟铳”而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安溪县检察院依法召开听证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到案发地进行公开宣告,努力做到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安溪县检察院注重特殊群体利益保护,在办案中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助力解决农民工烦“薪”事,通过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协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023年以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1人,督促追赃挽损,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下一步,安溪县检察院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力以赴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当成“自己的事”办实办好,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温度可感可知可享,助推平安安溪建设走深走实。(作者:朱钧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