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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我国将重塑疾控体系 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网      2023-12-28      作者:彭瑶     责任编辑:彭瑶

中国网12月28日讯(记者 彭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2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国家疾控局局长王贺胜介绍,这是新时代推动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描绘了疾控事业发展的蓝图和愿景,对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推动实现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重塑体系、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建强队伍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重塑体系、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建强队伍四个方面。

一是重塑体系,突出“大疾控”理念。要求强化各级疾控机构的核心职能,强调要压实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责任,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疾控工作基础,建成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控体系,这是“共建共享”健康中国的具体体现。

二是完善机制,突出协同联动。从纵向看,强调了不同层级疾控机构承担职能的差异化,强调了疾控体系的上下联动和工作协同,以及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领导。从横向看,强调了卫生健康和疾控系统内部的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以及系统外部与有关部门和机构在监测预警等方面的密切协作和信息共享。

三是提升能力,突出系统综合。强调了监测预警、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疾控核心能力提升,目标是通过加快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重大传染病防治体系等,实现新发突发传染病的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等传统重大传染病的流行。

四是建强队伍,突出以人为本。强调加强高校与疾控机构合作,从人才培养环节开始,就建立鲜明的应用型导向。要求健全完善符合疾控工作特点的人才使用和评价体系,坚持分层分类评价,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明确在全面落实财政保障政策的同时,规范疾控机构向社会提供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落实有关科研激励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更加有效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吹风会现场。中国网 董宁 摄

我国传染病防控成效显著 公共卫生防护网进一步筑牢织密

“十四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累计安排131亿元,支持国家、省、市、县四级疾控体系建设。2023年,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下拨疾控项目经费176.87亿元,用于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防控工作。我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平均报告时间从5天缩短到4小时。国家层面建立了72小时内快速鉴定300种病原体的技术体系,100%的省级和90%的市级疾控中心具备核酸检测和病毒分离能力。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对各省份全覆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维持在90%以上,通过合理布点、网上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不断提升预防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方面,新冠疫情防控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人禽流感、鼠疫、中东呼吸综合征等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处置,在历次重大自然灾害中实现了灾后无大疫。在重大传染病防控方面,重点地区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总体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从2015年的65/10万下降至2022年的52/10万,死亡率维持在较低水平;血吸虫病流行县全部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建立覆盖全国的环境健康监测体系,地方病防治水平不断巩固提升。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疟疾认证。麻疹、乙脑、流脑等多种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我国已建立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

监测预警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传染病风险的第一关口。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司长张国新介绍,目前,我国已建立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覆盖全国8.4万家医疗卫生机构;常年对鼠疫、脊髓灰质炎、疟疾、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开展主动监测。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和急性呼吸道疾病,有针对性地拓展形成了包括哨点医院监测、病毒变异监测、城市污水监测在内的10个监测子系统,开展了急性呼吸道疾病多病原监测试点,并设置4类风险信号,科学研判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发布预警信息,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这次发布《指导意见》强调要求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张国新表示,将建立完善传染病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业务职责,进一步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医防协同和平急转换等工作机制。在优化现有疫情监测报告系统的基础上,健全传染病临床症状、病原微生物、病媒和环境因素等监测系统,构建部门协同的监测体系,畅通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密切关注全球传染病疫情变化,从多源头开展监测工作。

同时,完善风险评估、警示信息通报和预警决策工作流程,开展日常和专题风险评估,及时通报、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适时提出预警决策建议。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检测、基因组测序和生物信息分析能力。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化应用,逐步实现监测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分析、预警,不断提升综合研判能力。

在部分省会城市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负责人庄宁介绍,在提升传染病的救治能力方面,我国通过迅速扩充医疗资源,加强统筹调配和区域协同,实现日常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向重大疫情应急医疗救治体系的平急转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的发热门诊设置率均超过98%,基本实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要求各地加强二级、三级医院重症床位扩增并配备相应设备,按照临床救治的需要,对医务人员进行混合编组、建立梯队、统一调度。

依托城乡医疗服务三级网,以覆盖城乡居民的网格化布局医联体为载体,健全城乡一体、系统连续、分类收治、高效转诊的分级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并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在农村地区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等的积极作用。各医疗机构还积极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满足群众看病就医的需要。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已经投入了8500万元,支持全国22个感染性疾病相关专业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研究制定鼠疫、霍乱、炭疽、菌痢等部分法定传染病相关诊疗方案,不断加强医务人员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传染病规范化和同质化诊疗能力。针对多种传染病交织叠加的复杂局面,坚持多病同防同治,指导各地统筹调度医疗资源,全力做好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等感染性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内部和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增开相关诊室和治疗区域,加强医务人员力量调配,延长接诊时间,提高服务能力。

下一步,将深入总结疫情防控救治的经验做法,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同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部分省会城市依托现有资源,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加快提升重大传染病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的集中救治、跨区域驰援等能力。

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探索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是深化医防融合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今年8月,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在9个省份启动了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通过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设立专兼职的疾控监督员,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责任。国家疾控局规划财务与法规司司长李正懋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试点工作顺利,取得了积极进展。

李正懋介绍,各试点省份疾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部门通力配合,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试点的49个地市共遴选861名专职疾控监督员和3484名兼职疾控监督员,已进驻了1200余家医疗机构开展工作。其中,浙江省、甘肃省已经开展了全域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扩大人员遴选渠道,探索优化人员配置数量和组合形式。上海市探索医疗联合体综合派驻,采取了“驻点督导+巡回督导”和分片分组循环督察等多种派驻方式。浙江省开展县域医共体综合派驻。广东省组建了“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检查组”,对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行“多对多”的派驻方式。陕西省探索对专职疾控监督员实行“统筹调度、集中检查、定点负责”。

试点省份结合实际,就人员选派、日常管理、工作流程、培训考核等多个环节进行细化,制定配套文件,编制工作手册,推动疾控监督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四川省按照“使用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组建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人才库,确保人才供应可持续。湖北省综合临床、检验、院感、疾控、卫生监督、信息等多方面专家意见,健全了试点工作流程。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细化和实化相关举措,积极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的建立,有效加强对医疗机构疾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李正懋说。

编审:魏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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