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行政公益诉讼助推安徽歙县传统村落保护 修缮120余栋古民居

中国网12月28日讯 安徽省歙县是徽文化的主要发祥地、重要承载地和集中展示地,具有中国传统村落167个,县级占有量位居全国第一,以儒韵典雅的徽派建筑闻名世界。歙县杞梓里镇滩培村是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近年来出现部分古民居濒临倒塌、新建房屋破坏村落整体风貌等问题,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歙县院)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案线索,经初步调查后于2023年8月29日立案,通过运用无人机航拍、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实地调查等形式查明,滩培村内存在濒临倒塌的古民居23处、破坏村落整体风貌的新建房屋3处、构筑物5处,以及消防设施不足、卫生环境不佳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46个传统村落开展实地调查,发现上述问题普遍存在,其中古民居倒塌和整体风貌破坏严重的村落分别占比调查总量的69.57%和78.26%,部分传统村落还存在新房建设审批不严、涂污乱刻等问题。
针对传统村落保护监管难题,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全面排查线索,通过公开听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落实监管职责,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协调多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地方纳入立法规划,助力破解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困境。
2023年9月11日、13日,歙县院分别向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县住建局)、歙县杞梓里镇人民政府(下称杞梓里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县住建局履行对滩培村等传统村落风貌统一的整改监管职责,加强古民居危房修缮工作;建议杞梓里镇政府对传统村落风貌保护、危房修缮与警示、卫生整治、消防安全等问题及时监管。
2023年11月9日,县住建局回复称,已争取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1.45亿元,对包括滩培村在内的全县120余栋传统村落古民居进行了修缮和风貌整治,向住建部报送159个传统村落的修缮提升项目;出台规定加强对传统村落内部新建、改建房屋风貌统一性的审批管控;修订完善送审中的《歙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近中期纲要(2023-2035)》,科学规划了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同年11月10日,杞梓里镇政府回复称,已向该村补充了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设立了古民居危房警示标志,并将该村纳入环境卫生整治项目长期监管。歙县院于11月13日开展“回头看”,发现除3栋古民居因产权问题还在商谈修缮细节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以此为契机,歙县院通过大数据检察监督模型对全县传统村落的风貌变化、固体废弃物排放、土地违规占用情况进行对比监测,形成《歙县传统村落疑似风貌变化等线索报告》,推送县住建局和27个乡镇政府进行“清单+闭环式”监管。2023年11月7日,歙县院牵头与县住建局、县文旅体局等7家单位签订《歙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同时,该院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向歙县县委、县政府提交专题调研报告,助推解决传统村落保护“资金来源难”、“产权复杂”等问题,推动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向黄山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制定〈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的立法建议》,已被纳入2024年度市人大立法计划。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安徽省歙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滩培村等中国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内,本次共发布8件案例,涵盖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常见问题。比如,贵州省贞丰县检察院督促保护马二元帅府案,针对的是修缮过程中破坏文物风貌的问题;江西省崇义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上堡梯田农业文化和灌溉工程遗产案,针对的是应该保护但未纳入保护范围的问题。
检察机关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中,始终坚持行政机关维护公益的第一顺位,在行政机关穷尽行政手段仍不能有效保护文物时,检察机关可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进一步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比如,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诉某隧道工程公司损害吴杰故居等文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在涉案企业拒不支付修复费用、文物部门也没有执法依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及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推动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凸显了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价值和功能。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监督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强化执法司法协作,以法治力量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编辑:彭瑶
编审:魏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