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最高检印发以“行政检察推进社会治理”为主题的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中国网4月4日讯(记者 彭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行政检察透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具有共同性、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其偶然性因素之外的制度性、管理性根源,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社会治理相关制度,推动实现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是行政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
在4月4日最高检举行的“坚持依法能动履职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宫鸣介绍,近年来,行政检察基于既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职能优势,依法能动履职,融入国家治理,在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2022年,依托行政检察能动履职,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万余件,采纳率98%以上。
为进一步示范、引导、规范地方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办案实践,最高检日前印发以“行政检察推进社会治理”为主题的第四十二批指导性案例。
本批4件指导性案例,兼顾不同领域和推进社会治理的不同方式。在领域选择上,包括社会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市场主体登记、住房与城乡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领域;在推进社会治理的方式上,通过推动规范性文件修改、相关行政机关专项整治、建立数字化协同治理模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持续跟踪问效,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检例第167号,陈某诉江苏省某市人社局撤销退休审批检察监督案。本案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监督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推动依据岗位类型确定退休年龄的国家政策有效落实,并从监督个案出发,推动该省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标准和程序,促进劳动纠纷溯源治理。
检例第168号,志某诉湖南省甲县公安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检察监督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从监督行政生效裁判出发,针对该案反映出的执法信息数据采集使用管理安全隐患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清查整治,健全完善执法信息数据录入与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消除防范侵犯公民人格权的风险隐患。
检例第169号,浙江省杭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虚假登记市场主体检察监督案。浙江省检察机关以王某诉杭州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公司登记案、朱某某诈骗案为基础,筛查发现辖区内74家市场主体涉嫌虚假登记,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跨部门高效协同数字化诉源治理。
检例第170号,广东省某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察监督案。广东省检察机关从王某霞申请监督案反映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入手,发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未依法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普遍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专题分析报告等方式,推动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