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在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后,他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3月7日《人民日报》)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创新创业的主力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更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改革开放40年多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可以从一组数据得到印证:2012—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从1085.7万户增长到4457.5万户,10年间翻了两番,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由79.4%提高到92.1%。正如专家分析所说,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促进共同富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民营经济要做大做强,实现提质增效,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持续优化的地方。如在要素环境方面,企业期望进一步优化融资支持、科技人才服务等;在政务环境方面,企业期望进一步优化减税降费、优化政务大厅办事流程等;在市场环境方面,企业期望产业支持政策更加精准、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在法治环境方面,企业期望维权统一服务平台更加健全、涉企案件办理效率进一步提高;在创新环境方面,企业期望在高端人才引进、财政补贴、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然离不开民营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更何况促进共同富裕,也是民营企业必须担负的社会责任。
面对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各地打好“组合拳”,促进民营经济实现提质增效。具体来说,一方面需要广大民营企业从严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另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正视民营经济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勇于担当促进营商环境大提升,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企业评价工作,充分发挥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作用,对民企合理诉求、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办理,真心真情帮扶,积极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治、市场和社会环境。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务求实效推动助企纾困解难题,广泛深入开展“入企走访连心”活动,了解企业所需所盼,推动建立政企银交流合作新平台新渠道,健全常态化联系帮扶机制。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把企业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企业需求当作家人的需求,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千方百计帮企业解忧。
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全球化竞争的压力,面对节节攀升的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营销成本,民营企业“向管理要效益”已不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这就需要广大民营企业家把管理当作修炼和提升内功的法宝,不断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期待相关职能部门为他们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在企业创新与转型发展上下功夫、在持续发展上实现提质增效,在科学发展中展示当代民营企业家的才华和风彩,为中国式现代化发挥应有的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王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