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有煤改气地区出现居民天然气限购、断供情况 国家发改委回应

中国网1月13日讯(记者 彭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动保暖保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总的看,全国能源供应有保障,价格平稳。
温暖过冬、祥和过年的能源保障安全可靠
连维良介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煤炭稳产保供,供暖季煤炭日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充分挖掘油气增产潜力,全年天然气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持续提升电力供给能力,各类发电装机增加2亿千瓦以上。
全国储气能力超过320亿立方米,入冬前实现应储尽储,目前剩余可动用储气量200亿立方米。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大幅提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5000万吨,全国统调电厂存煤保持在1.75亿吨的高位。
提前落实保供资源,发电供热用煤、民生用气中长期合同实现全覆盖,合同履约和运力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推动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居民用电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居民用气执行门站价格政策,民生用能量足价稳。
供暖季以来,全国日均调度发电量236.2亿千瓦时,最大日发电量255亿千瓦时,全社会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国日均用气量11.5亿立方米,最大日用气量13亿立方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连维良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入冬以来的历次寒潮天气均得到了较好应对,全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根据往年的经验,春节前后的能源总需求将有所下降,满足因降温增加的采暖需求有可靠的资源保障。即使极端情况下,出现超预期的居民用能需要,可以启动压非保民预案,确保民生用能不受影响。可以说,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的能源保障是安全可靠的。
针对雨雪可能导致的停产减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指导能源企业提前制定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争取产量不减或少减。指导北方地区的发电供热企业、港口做好冻煤卸车工作,确保煤炭运输大通道和关键枢纽畅通。同时,加强统筹调度,增加高峰期的顶峰资源供应,确保极端降温情况下的增量民生用能需求。加强对个案问题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涉及民生用能 绝对不能限购停供
近日媒体报道,有煤改气地区出现了居民天然气限购、断供情况。连维良回应,该问题被监测到后,已立即责成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这一问题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能保供稳价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能源保供属地责任,对民生用能不折不扣地落实保供稳价措施。
连维良强调,全国采暖季天然气资源总量是足够的,我们在采暖季之前组织签订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量超出了各地预计需求,进入采暖季以来,实际消费量低于预期。从全局看,现在天然气资源总量是有保障的。因此,任何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气都不得限购减供,一旦发现这样的问题,都将严肃追责问责。如果是由于气源合同不足,国家将协调增供,如果是其他个性问题,由属地政府一事一议帮助解决。总之,涉及民生用能,绝对不能限购停供。
“为了避免这类问题再次发生,关键是要落实属地政府帮扶、监管和兜底保供责任和能源供应企业的主体责任。”连维良指出,地方政府要加强对经营困难的民生用能企业针对性帮扶,必要时要通过资金补贴等方式帮助解决企业的具体困难。
据连维良分析,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现城燃企业限购停供天然气问题,客观上是因为随着天然气市场化进程加快,城燃企业气源更加多元,在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情况下,一些企业市场化购气成本过高,而且短期内难以有效疏导,就出现了阶段性经营困难。对这些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当前就是要“一企一策”帮助企业纾困。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能源供应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有效履行保供责任,对极端情况下存在弃供断供风险的,属地政府要及早制定预案,无条件兜底保供。
“在供暖季之前,国家已经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对涉及民生能源供应的企业,特别是经营困难的企业,都要派出帮扶工作组。我们将督促各地政府认真落实到位。”连维良要求,承担民生用能供应的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强化公益性保供的使命担当,不折不扣地落实能源保供稳价各项要求,有困难可以及时反映,但是绝不能限购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