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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 | 放贷审核不严被指对电诈“放水” 这部法律明确了银行的责任

来源:中国网      2022-12-05      作者:刘佳     责任编辑:魏婧 张艳玲

中国网12月5日讯(记者 刘佳)千呼万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终于在12月1日正式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除加大了惩处力度外,更值得注意的是,对电信、金融、互联网等不同行业、机构都划定了责任与义务,其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中国网记者在调查了解中发现,个别银行在个人信贷审批过程中,存在不严谨、缺乏监管等问题,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银行审核流程“放水” 客户遭诈骗背负大额贷款

11月12日,周杰(化名)接到一自称“中国人民银行驻蚂蚁金服工作人员”的电话,以整改“学生贷”,调整个人贷款利率为由,要求周杰登录其手机上的某银行App,查看并申请该行某贷款产品的贷款额度,共计15.1万元。此后,在对方的全程“引导”下,这笔贷款全额转入由对方提供的虚拟账号中,最终不翼而飞。

某行贷款产品截图。受访者供图

从申请贷款到完成转账,不足20分钟,周杰就背上了15.1万元贷款,以及长达12个月、3.9%的贷款利率。周杰告诉中国网记者,此前,他从未申请过个人贷款,也不知道该行这一贷款项目。此次申请,全程均由对方实时监控自己的手机屏幕,并通过线上会议远程指挥操作完成。在操作过程中,周杰仅凭某银行手机App端完成,全流程系统审核,无任何人工确认环节。周杰直言:“但凡有个人工复核电话,或是延迟放款时间,都可能让我止住后续更大的损失。”

银行钻政策空子 监管漏洞需客户个人“堵”?

案件发生后,周杰在第一时间选择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致电该银行进行合法维权。周杰提出的诉求是,请银行适当减免贷款本金,或减免还款利率。但银行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目前有关类似情况,总行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暂时不能实施。

对此,中国网记者随即联系到该银行北京分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方透露,近期,该行接到多起类似的投诉与举报,客户均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并被骗取贷款金额。对此,该行已意识到自身监管存在漏洞,但因需要承担的损失较大,且没有证据显示过错方就在银行,因此,银行方面并未给出有效解决方案。

那么,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中国网记者尝试申请交通银行“惠民贷”、京东金条、360借条等个人贷款业务。其中,交通银行、360借条均以电话确认的形式核实了贷款的真实性,京东金条则采取延迟放款形式增加了贷款的安全性保障。

金融机构应建立“尽职调查制度” 放贷不严须承担过失

因信贷审核流程不严格,造成公民个人合法权益受损,银行真的可以继续保持“铁板一块”吗?刚刚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此划定了明确的责任——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特别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此外,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娜告诉中国网记者,《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对银行的贷款(包括房贷)审核的要求有明确的规定,对贷款审核不严谨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她也特别强调,即便不颁布和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银行在贷款审核时也应当按照此前早已颁布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她认为,银行信贷审核不严谨发放贷款,是银行在审核过程中未尽到应尽审核义务和职责的一种过失行为,对于银行的这种过失行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属于银行不应当发放的贷款,则应当及时收回。

银行等金融机构如何真正做到“尽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刘传稿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在依法经营前提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积极研究开发有关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对于遭受电信诈骗的被害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利用已有技术及时止损,尽可能挽回损失;对遭受重大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协助国家机关给予必要的救助。

他也提到,作为个人,若遇到类似情况,除了和银行协商解决外,还可以向银行的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反映,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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