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 过去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监管,建筑工程常常出现推进速度迟缓,继而影响投资效率的发挥。除了批前准备和审批过程等环节难度大、耗时久,项目竣工验收同样困难重重。近日,泉州市通过推行联合验收改革,减少建设单位多头申报、各部门多头分验等低效工作。
据了解,此次泉州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广电网络、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联合验收阶段。申请联合验收时,建设单位需配合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完成相应工程建设及资料归集。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将加强服务意识,靠前服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建设项目申报竣工联合验收前,水、电、燃气、广电网络、通信等均已完成各专项验收。
线上办理省时省力
申请人通过登录“市工建系统”,按办事指南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相关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出具审查意见。对于材料齐全且满足要求的,泉州市住建局将统一受理,并出具《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受理通知书》;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满足要求的,泉州市住建局不予受理并出具一次性补正(整改)告知单。如相关部门在承诺限期内未在“市工建系统”出具审查意见的,视同该部门预审意见为材料齐全满足要求。
流程简化一“站”办理
联合验收事项受理后,泉州市住建局和相关验收单位将于2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验收时间。同时,验收单位将在“泉州市工建系统”登记并生成《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现场勘察通知书》。此外,在现场验收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系统将以短信的形式提醒参验人员验收时间、地点等信息。
现场验收当天,泉州市住建局将落实现场参验人员的签到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人员按职责分工在现场开展各专项检查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验收单位将通过“泉州市工建系统”明确验收意见,联合验收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验收合格,“市工建系统”将生成《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批文。如验收不合格,不予备案。建设单位可在完成整改后,重新申请联合验收。各验收单位如确认工程整改后不影响初次验收结论,可不参加现场验收,并在系统确认验收合格意见;需现场复查的验收单位,应按规定参加现场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