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今天(9月19日)下午,《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发布,《方案》由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明确了到202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具体目标。
本次发布的《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涉及的范围包括长江经济带11省(市),以及长江干流、支流和湖泊所涉及的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区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方案》坚持了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强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尤其突出了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在水质方面,《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长江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干流水质保持在Ⅱ类,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要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水质要变好,岸上的治理也很重要。到2025年底,长江经济带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7%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基本可控。
此外,到2025年底,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生生物的完整性指数要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