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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四部门:非营运小客车超15年的年检改为每年检1次

来源:中国网      2022-09-15      作者:张艳玲     责任编辑:蔡晓娟

中国网9月15日讯(记者 张艳玲)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化车检制度改革。

此次改革将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推行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压缩许可和技术评审时限,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证书电子化,实现资质认定全流程网上办理。探索试点汽车4S店开展检验,提供维修、保养、车检一体化服务。

《意见》提出,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群众可以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方便群众“随到随检”。全面推进货车年审跨省通办,货车车主可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系统、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

《意见》要求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加强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实行一次收费,严禁违规收费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严格违规检验责任追究,依法严厉查处替检代检、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检验机构与非法中介人员内外勾结招揽客源、违规检验,对检验机构有关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检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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