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上半年2.1万人被判刑!人民法院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超3000元即入罪

中国网9月7日讯(记者 张艳玲)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2.1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马岩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实行最低入罪门槛,即电信网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即入罪,对诈骗致人自杀、死亡,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在境外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财物,以及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依法从重处罚。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境外作案占比达8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社会危害更重,打击难度更大。人民法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首要原则是从严惩处,并是从严惩处的“重中之重”。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武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化运作模式日益明显,围绕这一犯罪,滋生了大量周边黑灰产业链,后者又助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成为前者屡打不绝的重要因素。”马岩表示,人民法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依法予以惩处,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坚决铲除其周边“黑灰产”,强化源头预防管控,压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蔓延的空间。人民法院还全力追赃挽损,加大对犯罪分子适用财产刑的力度,积极动员被告人退赃退赔,将追缴的涉诈资金及时返还给被骗群众,挽回被骗群众经济损失。
“电信网络诈骗通常是集团或团伙作案,人员构成复杂、恶性程度不一、地位作用有别。特别是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一些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刚毕业大学生受到犯罪集团蛊惑引诱或者欺骗而参与其中,不仅自己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也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对此,马岩表示,人民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从宽的依法从宽,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体现政策,彰显司法温度。
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6.7万件,10.2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3万件,2.7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3.9万件,6.8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300余件,4800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起典型案例。这十起案例,是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全力追赃挽损的反映和体现,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这些案例,一方面强调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政策立场,另一方面也提醒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骗意识和防范能力,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身权益,同时明辨是非,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马岩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完善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证据与证明规则,健全失信惩戒、涉诈资金查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等机制,坚持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依法彻查、全力追缴涉诈资金,通过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健全涉诈资金依法及时返还机制,切实维护被骗群众财产权益。推动构建全民反诈防诈新格局,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