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十项行动推进珠江口综合治理

  广州市区美丽的珠江两岸 王坚 摄

中新网广州8月17日电 (记者 王坚)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7日消息,该省已印发《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通过十项行动任务,打响该省珠江口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攻坚战;明确到2025年,要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港口接收能力建设;基本建成3个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海湾。

《方案》指出,十项行动任务包括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美丽海湾建设。

《方案》提出,将环珠江口的6个沿海地级以上市(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市,以下称珠江口6市)陆域及毗邻海域确定为核心区,将广东省内珠江流域上游7市(佛山、韶关、河源、惠州、肇庆、清远、云浮市,以下称拓展区7市)陆域确定为拓展区,重点落实水质目标相关要求。

其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珠江口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达到73%,陆源主要污染物入海量持续降低,主要河流入海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与2020年相比有所下降。

同时,《方案》提出加强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监管,明确在2023年底前出台《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逐步开展工厂化养殖尾水执法监测,2025年底前,沿海各地级以上市初步形成对主要工厂化海水养殖尾水监测能力,依法推动工厂化海水养殖尾水自行监测并加大执法监测力度。

《方案》还把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治理列为重要内容,提出要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港口接收能力建设和处理扩容设施建设,完善广东省船舶水污染物监测平台,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网上运行,强化污染物产生、接、收、转运和处理环节全过程监管。

此外,《方案》提出要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对标国际一流湾区生态环境,突出创新驱动、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制定建设方案。到2025年,大鹏湾、情侣路岸段、镇海湾等3个海湾基本建成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交椅湾、东澳湾美丽海湾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