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9日晚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做好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6月30日零时起,将对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做出调整。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于入境目的地为长三角的,继续实施长三角闭环转运。

对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对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相关人员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要求开展相应核酸检测。上述措施自2022年6月30日零时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