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辉)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9日介绍,根据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到3月8日12时,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487件,收到建议、批评和意见约8000件。议案和建议有何不同,它们提出后,接下来还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落地?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首先要明确,议案和建议概念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参加全国人代会的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都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除了人大代表,一些机构,如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等,也可提交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与议案不同,建议可由代表单独提出,也可联名提出;可在全国人代会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
数据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提出代表建议8993件,统一交由194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代表对相关单位答复不满意的,可提出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再作研究处理。截至去年年底,这些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过往经历中,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地,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
前几天亮相今年大会首场“代表通道”的全国人大代表柴闪闪就分享了自己的履职故事。柴闪闪一直关注快递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去年,他把这些劳动者的心声带到了全国人代会的现场,在全国人大的重点督办下,官方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再如,2021年6月,杨珍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改安全生产法的议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代表们呼吁的增加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制度,已在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中作出相关规定。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更加注重效率和质量的双面提升,那些情系民生的议案和建议能在短时间里“落地”,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