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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七部门:到2025年主要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

来源:中国网      2022-02-17      作者:赵晓雯     责任编辑:张艳玲

中国网2月17日讯 据生态环境部消息,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和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十四五”时期渤海、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邻近海域等三大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出部署安排,明确到2025年主要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

《行动方案》提出,要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陆海统筹、综合治理,系统保护、协同增效,落实责任、合力攻坚的基本原则,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现“十四五”时期三大重点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临海亲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行动计划》部署了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美丽海湾建设四个方面的主要攻坚任务。在陆海污染防治方面,明确要立足三大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禀赋和发展定位,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沿海城市污染治理、沿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等7个专项行动。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巩固深化渤海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推进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邻近海域滨海湿地和岸线保护修复;加强区域珍贵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渔业资源养护。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实施涉海风险源排查检查、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海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管能力建设等重要措施。在美丽海湾建设方面,实施“一湾一策”海湾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海湾生态环境常态化监测监管等重要措施。

《行动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以“2+24”沿海城市及其管理海域为重点,建立督导帮扶和监督评估推进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大资金保障,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促进形成深入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各方合力,确保各项攻坚任务措施落实见效。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5年,三大重点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较2020年提升2个百分点左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稳步推进,主要河流入海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滨海湿地和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海湾。

(编辑:赵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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