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天丰369"货船事故已致9人遇难 山东立即开展海上运输专项检查
中国网12月13日讯 12月12日,寿光市天丰海运有限公司“天丰369”轮在北纬37°52.66′,东经121°53.9′附近自沉,船上共14名船员。经全力救援,目前已救起12人,3人生命体征稳定,9人已无生命体征,其他失联人员正在全力搜救中。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省委书记李干杰,省长周乃翔等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力量救援救治,同步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研究部署针对性措施,切实有效稳定海上安全形势。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及烟台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省长周乃翔、副省长汲斌昌赶赴烟台市现场指挥救援。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海上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12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沿海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各航运企业和船舶开展拉网式、起底式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督促立即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隐患的航运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尤其是对在港的100米(3000总吨)以下中小型货船,要逐船排查,对存在严重缺陷的船舶要坚决予以滞留,坚决杜绝航运企业违规营运和船舶冒险航行。
要督促航运企业、船舶严格落实恶劣气象海况禁限航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自查自纠,细化并严格执行船舶禁限航、维修保养、动态监控、事故险情报告等关键性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航运企业有中小型货船航经水域24小时内存在8级及以上大风天气的,要及时提醒并指导船舶选择合适的锚地避风待航,严禁冒险开航。
通知明确,沿海各市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责任,交通、海事部门要严格落实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渔船不安全驾驶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寒潮大风气候特点,加强信息传递和共享,及时获取、跟踪气象海况预报预警信息,综合多种手段实时监测气象海况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准确、高效、及时发布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全覆盖。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对海上突发险情能力。
通知要求,要抓紧按规定开展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严肃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形成有力震慑。沿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航运企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以“天丰369”轮“12·12”事故为警示,以案说法、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要督促所有航运企业对照“12·12”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逐项开展自查,逐项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海上安全事故发生。
(编辑: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