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工作人员给商户贴上“疫情期间 暂停营业”告示。
12月4日,哈尔滨市发布公告,即日起,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鼓励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此外,除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超市、药店、供电、通信、银行等以外的所有商业门店暂停营业。
新华社记者 谢剑飞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