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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境外反华势力炒作新疆有所谓的"强迫劳动"等谬论 真相是这样的

来源:中国网      2021-09-26      作者:吴佳潼     责任编辑:张艳玲

中国网9月26日讯 近年来,境外反华势力大肆炒作“强迫劳动”“强制绝育”“亲子分离”“文化灭绝”“宗教迫害”等谬论,疯狂歪曲抹黑新疆,攻击诋毁中国政府的治疆政策,妄图给中国扣上“种族灭绝”的帽子,妖魔化中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发表的《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回应了境外反华势力炒作的几个问题。

所谓“种族灭绝”

世人皆知,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对“种族灭绝”有明确规定,“系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对灭绝种族罪的认定,需要由有管辖权的国际司法机构严格依照相关公约和国际法规定的要件和程序进行。中国政府依法保障新疆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铁的事实与境外反华势力的构陷形成鲜明对照。

所谓“强迫劳动”

境外反华势力肆意编造“强迫劳动”谎言,抹黑中国反恐、去极端化工作,打压新疆棉花、番茄、光伏等产业,破坏中国参与全球产业链合作,进而剥夺新疆各族群众的劳动权、发展权,妄图使其处于封闭落后的贫困状态,进而在新疆制造混乱。

事实上,新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尊重劳动者意愿,依法保障公民劳动权利,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使各族群众都能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实现自身发展。2014年至2020年,新疆的劳动就业总人数从1135.24万人增加到1356万人,增长19.4%;年均新增城镇就业47万人,其中,南疆地区14.91万人,占31.72%;农村富余劳动力年均实现转移就业281.82万人次,其中,南疆地区173.14万人次,占61.44%。

新疆在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中依法设立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教培中心),与世界上许多国家推行的去极端化中心、社区矫正、转化和脱离项目等,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实践证明,这是预防性反恐和去极端化的成功探索,完全符合《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联合国《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反恐决议的原则和精神。教培中心提升了学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就业能力,增强了学员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2019年10月,教培中心学员全部结业。结业学员或自主择业、或自主创业、或在政府帮助下就业,大都实现了稳定就业。

一直以来,新疆各族劳动者包括教培中心结业学员,都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职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与有关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获得相应报酬,不存在任何强迫行为。

所谓“强制绝育”

境外反华势力采取数据造假、无中生有、妄加揣测、玩弄数字游戏等手段,炮制虚假报告,诬称“新疆对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采取强制性计划生育政策抑制其出生率”,旨在进行“人口灭绝”。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中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直坚持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新疆依法实行计划生育,严厉禁止强制节育、强制孕检等行为,各族群众是否采取避孕措施、采取何种方式避孕,均由个人自主自愿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广大妇女享有根据自己身体及家庭情况选择节育的自主权。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婚育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妇女倾向于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选择长效避孕措施。一系列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维吾尔族人口增长长期保持较高水平,人口规模持续扩大,所谓“抑制出生率”“人口灭绝”完全是无稽之谈。

所谓“亲子分离”

境外反华势力谎称,新疆“为实施大规模拘禁行动,设置寄宿制学校”,“阻止维吾尔族父母、亲戚或社区成员抚养其子女”,制造“代际分离”,“同化”维吾尔族。

新疆地域辽阔,总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村镇距离较远,一些农牧区的群众居住分散,家长接送孩子上学不便。开展寄宿制教育有利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集中优质教育资源,保障教学质量,同时大大减轻学生家庭负担。寄宿制学校学生周一至周五在校,周末及节假日在家,有事可随时请假。学生是否寄宿,完全由家庭自愿选择。所谓“亲子分离”,完全是歪曲事实、造谣污蔑。

所谓“文化灭绝”

境外反华势力捏造事实,诬称新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旨在“同化”少数民族,消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化传统,实施“文化灭绝”。

人所共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仅中国如此,世界其他国家也是如此。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发展进步。中国政府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新疆依法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同时在中小学开设了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锡伯语等课程,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传承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教育、司法、行政、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新疆加强文物资源保护传承,交河故城、克孜尔石窟等6处文物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楼兰古城等133处文物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000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新疆积极搜集、保护、抢救了一批各民族古籍,如翻译出版了濒于失传的《福乐智慧》,整理出版了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多种民间口头文学作品。依托民族乐器制作技艺,维吾尔族桑皮纸制作技艺、地毯织造技艺、哈萨克毡绣和布绣项目设立了4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维吾尔族麦西热甫”等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新疆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充分尊重和保护各种民俗文化,实现多元文化和谐共处。“元宵灯会”“麦西热甫”“阿依特斯”“库姆孜弹唱会”“那达慕大会”“花儿会”等深受各族群众欢迎的民俗活动广泛开展。

这一系列事实证明,所谓“文化灭绝”完全是罔顾事实、颠倒黑白。

所谓“宗教迫害”

境外反华势力污蔑新疆限制宗教自由,监视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禁止穆斯林封斋,强拆清真寺,迫害宗教人士。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新疆依照国家宪法法律,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信教群众依照教义、教规和传统习俗,在宗教场所和自己家进行正常宗教活动,包括礼拜、封斋、过宗教节日等,完全遵从个人意愿,不受干涉和限制。新疆翻译出版了中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等多种文字的《古兰经》《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等宗教经典书籍,为各族信教群众获得宗教知识提供便利。关心关爱宗教人士,将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免费为其购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大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每年进行健康体检。重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新疆现有10所伊斯兰教院校,培养了一批较高素质的教职人员,有效保障了伊斯兰教健康有序传承。

为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新疆通过修缮、新建、迁建、扩建等措施,积极改善宗教场所条件,优化环境布局。政府还出资对清真寺实施“七进两有”(水、电、路、气、讯、广播电视、文化书屋进清真寺,主麻清真寺有净身设施、有水冲厕所)、“九配备”(配备医药服务、电子显示屏、电脑、电风扇或空调、消防设施、天然气、饮水设备、鞋套或鞋套机、储物柜),极大便利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所谓“宗教迫害”,完全是子虚乌有、恶意中伤。

白皮书指出,由上可见,境外反华势力炒作的所谓新疆“种族灭绝”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是对中国治疆政策和新疆发展成就的污蔑,是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严重践踏。美国等一些国家的反华势力俨然以“人权卫士”自居,无视自身对印第安人等土著居民犯下种族灭绝罪行的黑暗历史,无视自身存在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等系统性问题,无视自身挑起战乱造成他国数以百万计无辜民众伤亡的人权污点,以己度人,贼喊捉贼,充分暴露了其在人权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和虚伪丑陋的霸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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