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魏宇晨)近日,中国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确定了2021—2025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在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世界人权领域树立了新榜样。
本期《行动计划》是中国制定实施的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共分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环境权利,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等8个部分,包含近200项具体目标和任务。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人权事务局宣传处处长李晓军指出,中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世界人权领域树立了新榜样。“世界上有6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只有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墨西哥连续制定了4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等国迄今仍未制定任何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在此呼吁这些人权喊得震天响的国家尽快按照国际人权标准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真正做些保障他们自己国家老百姓人权的实事。”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常健 认为,这期《行动计划》亮点纷呈。他举例说:“在政治权利方面,本期计划强调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公民自主参与和自由发展空间,为实现所有人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创造更为坚实的民主法治基础。在特定群体权利方面,本期计划强调要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的平等保护和特殊扶助,建立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的特定群体权利保障机制。”
《行动计划》还提出,中国将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工作。对此,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李笑梅介绍,“中国将竞选2024-2026年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倡导联合国人权机构秉持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原则,同等重视、系统推进各类人权,旗帜鲜明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双重标准,继续倡导以和平促人权、以发展促人权、以合作促人权、以公平促人权。认真落实中国在人权理事会第三轮国别人权审议中接受的建议,我们还将积极参与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继续积极推荐中国专家竞聘人权特别机制,推动解决特别机制专家地域代表性不平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