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13日通报,近期,该局依法查处了2起妨碍疫情防控秩序案件,涉案2人分别被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情通报如下:
8月11日晚间,屠某帅(男,32岁,江苏仪征人)从扬州市广陵区返回仪征市新城镇,途中故意绕过防疫卡口,躲避检查,在仪征市新集镇天安村328国道南辅道上,被防疫巡逻人员发现并报警。警方依法对屠某帅予以行政处罚。
8月11日,仪征市公安局在巡查中发现,赵某(女,53岁,江苏仪征人)经营的鹊桥仙足浴堂(位于仪征市真州镇鼓楼东路)正常对外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仪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规定。警方依法对赵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及有关行业经营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构筑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对于违反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