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强迫交易罪案宣判现场

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以及赵某强、徐某江等人犯强迫交易罪一案。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判处罚金50万元。

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4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为攫取非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定较低搬运费用,诱使客户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务,后指使担任车组长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搬运服务过程中单方提高搬运费用,并以停止搬运、拒不离开、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客户支付较高服务费用,犯罪事实达43起,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法院认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属于以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赵某强作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系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某江等5人直接参与实施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强迫交易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及赵某强、徐某江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故法院依法对赵某强从轻处罚,对徐某江等5人减轻处罚。

讲述

“四方兄弟”坐地起价并非偶发

“大晚上的,一个超过一米八的彪形大汉坐在我家,讹诈两万多,搬家公司——‘四方兄弟’公司,平时搬家费用大概1200元到1500元,竟然讹诈到了两万多。之前谈条件时能算出并非这个价格。举报这个黑公司。”这是受害者吴女士2020年7月25日通过自媒体吐槽的一幕。由于搬家价格明显超过一般人的认知,这一事件很快引起媒体和政府多个部门关注。

2020年11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了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之外,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罚款80万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目前仍有关于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的诉讼,同样是因坐地起价引发的纠纷。

原告丁先生起诉称,2019年7月22日,他联系四方兄弟搬家公司搬家,23日,原告发现合同内容与之前口头约定不符,但因急于搬家未就此事提出异议。根据合同约定,丁先生共计应当支付6440元,但被告却向原告索要21440元,实收21000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确实存在多收钱现象,要求四方兄弟搬家公司必须退还原告服务费9000余元。

本组文/本报记者 宋霞 蔺丽爽 通讯员 黄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