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和身体健康,经济发展稳定转好,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在此期间,为了维护和保障疫情防控秩序,依法惩治涉疫刑事犯罪,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14批74个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有效地引导了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法律规定,指导了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收到了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为体现疫情期间“依法防控”的紧迫需要,这些典型案例打破以往只发已有生效判决案例的惯例,选择了在办的典型案件及时发布,有的处于侦查阶段,有的是在批准逮捕以后,有的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大多属于尚未经法院审判的未决案件。

这些典型案例发布后,法院已经陆续作出生效裁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得到司法审判的认定,对所涉犯罪依法给予了刑事处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也说明,司法机关对这些犯罪行为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是一致的。

今年7月以来,全国多地出现新的境外输入关联病例和聚集性病例,已经波及17个省份,并在多地区扩散,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十分艰巨。

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依然有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管控措施,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有的危害后果和情节还十分严重,比如江苏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至扬州,未按要求向扬州有关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再比如有人冒充媒体发布涉疫虚假信息或者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涉疫信息等。这些行为,与疫情暴发初期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表现、性质完全相同。

因此,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依法战疫,引导社会公众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案件,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中发生的比较突出的破坏防疫违法犯罪,最高检从前期发布的14批典型案例中选取了5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典型案件,充实法院经审判后作出的判决结果,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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