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新海峡时报》29日在题为《没有法律依据能要求中国对新冠疫情承担责任》的文章中指出,美国将新冠溯源调查政治化,甚至对中国发起诉讼的行为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只会对国际合作应对疫情造成负面影响。
文章摘编如下:
目前一些国家正通过将新冠溯源调查政治化来干扰国际合作,甚至还试图通过诉讼向中国寻求所谓“损害赔偿”。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将国家责任与病毒来源联系起来毫无根据,这可能会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影响今后国际流行病条约的制定以及各国在国际法方面的合作。
首先,根据国际法,目前并没有法律支持对传染病出现国追责,《国际卫生条例》也从没有过相关的规定。在世界传染病史上,没有针对潜在传染病发现国提出法律追责的案例,更没有提出法律索赔的先例。美国现在提出索赔要求,更像是针对某个国家的政治打压手段。这将对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产生不利影响,因为世界各国可能会为了避免索赔,而隐瞒传染病的暴发。
第二,仅仅因为一个国家首先发现了传染病就被追责,这不符合国际法机制。目前,国际法院无法审理此类案件,世界上也不存在设立此类国际法院的公约。而且,没有任何国际组织或国家有权对一个传染病疑似来源国采取法律行动。如果国际社会签署条约,向传染病发现国强加义务,将造成罗生门局面,即有关方会各执一词,很难达成共识。
第三,通过某一国家的国内法对中国提出法律指控,声称中国应对疫情负有法律责任,这种行为更危险。如果美国或其他国家在国内法院对中国提起诉讼,可能导致中国采取报复措施,比如采取一些手段予以反制。
第四,要求中国对新冠疫情承担责任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自疫情出现以来,中国和世界卫生组织一直在合作调查新冠病毒来源。2020年,中国政府就两次邀请世卫组织专家访问中国。2021年年初,来自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10国专家同中国专家组成联合专家组,在华开展联合研究,得出了许多重要结论,包括实验室泄漏假设极不可能成立等。因此,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要求追责,显然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
新冠疫情是一场国际健康危机,应该由国际组织根据多边主义原则处理。各国应秉持尊重科学和事实的理性态度,在抗击疫情的国际合作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在新冠病毒溯源问题上,某些国家发动法律战的行为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和合法途径。只会对未来建设国际卫生合作机制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