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对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许国利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万元。

该案即为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杭州杀妻碎尸案”。

今年5月14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有预谋地将来某某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许国利平时表现正常,表达清楚、逻辑清晰,有现实的杀人动机,有计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为逃避侦查在作案后编造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患精神病的迹象。许国利有预谋地故意杀人,又碎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在此前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期间,被告人许国利对指控其杀害来某某及分尸的基本事实无异议,对附带民事诉讼表示愿意赔偿,并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记者吴帅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