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聚龙7月13日晚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柳长庆、柳永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柳长庆、柳永诠进行立案调查。

公告称,本次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柳长庆、柳永诠的正常履职,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7月5日,*ST 聚龙曾披露公司及实控人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违规担保、公司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等两方面问题。

据披露,自2016年8月以来,*ST 聚龙子公司聚龙融创科技、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国家金融安全银行业务培训服务公司与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辽宁玉泉生态农业科技、集佳绿色建筑科技、辽宁玉泉米业有限公司等签订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与《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截至2020年年底,*ST 聚龙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前述3家公司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累计办理了59笔、28.6亿元贷款,聚龙股份前述3家子公司通过在该行的定期存单或保证金为上述贷款进行担保。2021年4月7日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从资金池扣划聚龙融创科技和辽宁聚龙金融自助装备共计3.56亿元资金,并解除上述业务。直到2021年4月12日,*ST 聚龙才披露上述担保情况。

另据披露,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ST 聚龙实际控制人借公司主营业务需要使用现金进行测试之机,通过提现方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2.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占用余额9750万元。该事项直到2021年4月12日才披露。此外,2019年4月,*ST 聚龙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将7955万元资金转给供应商,然后由供应商转给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形成资金占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占用余额为6955万元。该事项直到2021年4月29日才披露。还有,2021年4月7日,*ST 聚龙因为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担保履行担保责任而形成债权3.56亿元。

截至目前,前述三项资金占用累计金额6.556亿元,尚有2.47亿元(不含利息)资金被占用未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