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在鄂召开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在鄂召开 武一力 摄

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推进会8日在武汉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长江流域19省市区高院及上海、武汉、南京海事法院负责人介绍了《长江保护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的创新做法及成效。

《长江保护法》对于长江生物保护、污水治理、防洪救灾、生态修复等提出了新的要求。《长江保护法》实施后,长江流域多省(区、市)共同开展长江流域沿线的省际司法协作。

湖北是长江干流流经最长的省份,肩负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湖北高院先后与河南、陕西高院签署《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与湖南、江西高院签署《湘鄂赣三省法院“长江中游城市群”审判工作协同机制》,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提供司法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