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检察院首次发布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涉及欠薪赡养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天娇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以民事支持起诉为主题对外发布典型案例。

此次公布的案例共6起,围绕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关注的困难群体,涉及工资支付、赡养、权益侵害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撤销对未成年人监护权

在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撤销监护权纠纷支持起诉案中,李某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女。然而,李某某不仅没有尽到为人父亲的保护职责,反而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里,在家中多次对女儿实施奸淫行为,给其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2020年1月6日,界首市检察院经审查,以李某某涉嫌强奸罪向界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李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检察官考虑到刘某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依法告知其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李某某对女儿的法定监护权,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随后,刘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李某某对被监护人的行为符合撤销监护权的法定事由,刘某申请的理由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支持起诉。该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出庭,参与诉讼全过程,并为刘某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其勇敢行使自己的权利。8月21日,界首市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撤销被申请人李某某对女儿的监护人资格,申请人刘某为女儿的监护人。

由于刘某家庭生活困难,检察官还帮助刘某申请司法救助。同时,了解到刘某有离婚意愿,协助其向相关部门申请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确保刘某在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19位工友拿到拖欠工资

今年1月7日,对庐江县贾某某与工友来说意义非凡。因为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他们终于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工资款。

贾某某等19人原本在一家食品公司务工。因公司经营不善,自2013年起陆续被欠发工资53万余元,多次催讨未果。

2018年初,贾某某等人决定走诉讼途径维权,经庐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引导,向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初步审查发现,该系列案件涉及人数多、金额较大,且春节将至,申请人多为农民工,家庭困难,立即决定受理。之后,庐江县检察院通过审查贾某某等人提供的欠条发现,该欠条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某出具且加盖了公司的公章,从而确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查明了食品公司拖欠贾某某等人工资款53万余元的事实。

2018年1月11日,庐江县检察院向庐江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经法院调解,贾某某等人与食品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承诺,在2月10日前付清53万余元工资款。

后来,庐江县检察院持续跟踪回访发现,食品公司涉及多起案件执行,其财产已被司法拍卖,截至2020年8月,调解书确认的工资欠款仍未执行。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庐江县检察院依职权对该系列案件进行执行监督,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妥善制定公司已拍卖财产的财产分配方案并积极予以执行。今年1月7日,贾某某等人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

帮助老人解决养老问题

家住阜阳的苏某某和胡某某已70多岁,育有4个子女。2020年,胡某某因病致残,又遭老宅被拆,导致老两口居无定所。虽然村干部多次组织调解,但4子女因家庭琐事矛盾较大,无法达成赡养合意。

今年2月,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得知情况后,来到老人居住地走访。鉴于矛盾纠纷由来已久,多次调解未果,检察官依法告知两位老人有权向法院诉请4子女支付赡养费,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随后,两位老人提出申请,该院予以受理。

颍泉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两位老年人经济困难、文化水平不高,在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诉求的表达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且两位老人的4子女已成年,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于3月11日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依法支持两位老人诉请支付赡养费。

4月20日,法院组织庭前调解,颍泉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通过多方耐心向老人的子女进行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4子女当庭就二位老人赡养费问题达成调解,还同意帮助老人盖房,让老人不再居无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