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5月31日,该院对外公布其强化未成年人性侵害防治机制工作情况,并披露两宗未成年人遭性侵害的典型案件。

其中一宗典型案件显示,2019年2月至5月,汤某某在担任广州市某小学三年级某班任课老师期间,利用教学便利,多次对该班的共9名女学生(8至9岁)实施猥亵行为。2019年7月6日,汤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9年10月18日,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以汤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31日,黄埔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汤某某有期徒刑七年,从业禁止五年。汤某某提出上诉。2020年4月20日,广州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广州市检察院表示,本案是一宗典型的校内性侵案件,该案的快速办理,体现了黄埔区检察院“没完没了”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决心。

另一宗典型案件是,2019年8月至10月,黎某某隐瞒其真实年龄、婚姻及子女状况等个人情况,以谈恋爱为名、利用其本人担任被害人小花(化名,女,14岁)羽毛球教练的优势地位,将小花带至其家中先后三次强行与小花发生性关系,并恐吓小花不能告诉父母。2019年12月4日,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遗漏了相关犯罪事实并积极引导补充侦查,认定:2012年11月21日凌晨,黎某某以开车送醉酒的被害人小木(化名,女,17岁)回家为借口,以暴力、拍摄裸照威胁等方式在车内后座上强行与小木发生性关系,致其轻微伤。

2020年8月12日,花都区检察院以黎某某犯强奸罪向花都区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3月10日,花都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黎某某有期徒刑九年,从业禁止五年。在法定的上诉期内,黎某某未提出上诉。

广州市检察院表示,本案是一宗典型的负有教育、训练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对办理该类案件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如检察机关一方面全面审查案件,成功追诉漏罪并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另一方面深挖问题线索,积极完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构建“一站式”取证办案模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据广州市检察院介绍,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该院于2018年初开展了“护蕊”一站式工作机制的探索。2019年12月,该院与公安、法院、司法及团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多次研讨,并牵头起草了《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工作指引》。《指引》明确了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殊、优先保护等原则理念、细化了“一站式”取证流程及证据运用要点。

同时,广州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市级检察机关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推动出台《关于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校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会签单位达14个,使从业限制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在广州市得到有效落实。下一步,该院拟将强制报告制度拓展至网络、医疗、旅业,织密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