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

【故事】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原副庭长。她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因多次拒绝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今年1月12日,周春梅被人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前不久,周春梅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点评】

一位“所办案件经评查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或改判”的优秀法官,一位坚信“入党不是好看好听,不是为了升官发财,最重要的是努力的过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不变”的共产党员,一位总是用善良和爱温暖他人的好同事、好妻子、好母亲……周春梅的不幸离去,令人悲痛不已。她用生命捍卫法治信仰,如同梅花般傲立枝头,留给世人芬芳和高洁。

从湘西贫苦农村家庭考入湘潭大学法学院,从法院的普通工作人员成长为办案能手,周春梅坚持做“说实话、干实事,脊梁不弯的躬行者”,把党纪国法铭记在心,从不让正义蒙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她总结办案“32字诀”,用严谨细致的作风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面对老乡、同学的托关系、打招呼,面对金钱和利益的诱惑,她断然拒绝人情干扰,严格公正司法。在周春梅身上,我们看到了对法律和法官职业发自内心的热爱,读懂了什么是法治信仰,何为初心本色。

“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是周春梅在一篇读书笔记中写下的话,也是无数优秀法律工作者坚守初心、担当奉献的真实写照。甘当“燃灯者”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以“一点一点往前拱”的信念,敢啃硬骨头,将司法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在工作岗位上不幸殉职的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魏晶晶,37岁便头发花白,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仍在为即将开始的庭审做准备;在云南的深山峡谷之中,永德县人民法院乌木龙法庭庭长罗青松背着国徽去开庭,将公平和正义带给父老乡亲……无数像周春梅这样的优秀法律工作者,以精湛的业务能力、深厚的为民情怀、高尚的职业操守、专业的法治素养,支撑起司法公正的脊梁,绘就法治中国的价值底色。

“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不惧暴力,坚定排除干扰、坚持公正司法”,周春梅不幸遇害后,许多政法干警表达了力排干扰、公正司法的决心。她的事迹,也坚定了今天政法干警坚决贯彻“三个规定”的意志,激励更多人成为法律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周春梅牺牲在了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但她的精神长留在人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