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5月1日电(记者胡伟杰、马莎)日前,武汉一名在校博士后因身陷“套路贷”而跳楼自杀。这一事实让许多网友感到既迷惑又痛心,不禁发问:宁肯自杀,也不选择报警,“套路贷”到底有多可怕,才能将人逼至这步“田地”?

“2·12”特大“套路贷”案件犯罪嫌疑人抓捕押送现场。兰州市公安局供图

近日,记者走访曾破获震动全国的“2·12”特大“套路贷”案件的兰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该案中也有多名受害者被逼自杀。

“2·12”特大“套路贷”案件犯罪团伙组织架构。兰州市公安局供图

原“2·12”特大“套路贷”专案侦查组组长贺小东告诉记者,受害者选择自杀的重要原因是“套路贷”背后的软暴力催收。他们会通过各种方式施压,让一个人“社会性死亡”。

“社会性死亡”是近年来的网络流行语,即个体在公众面前出丑,声誉被毁,陷入社交困境。同时,犯罪团伙还会让受害者陷入一种无限循环的借钱、还钱困境,直至被逼入绝境,丧失对生活的信心。

警方发现,“套路贷”受害者往往有如下特征:他们大多有高消费的欲望而没有经济实力;许多人面子薄,怕丢脸,借钱后不敢声张,催收团伙抓住贷款者这个“软肋”,以“轰炸”通讯录、反复骚扰家人朋友等方式来逼迫“就范”;还有部分女性受害者遭遇“裸照”威胁,即使没有被拍“裸照”,也被催收团伙P成色情图片、灵堂图片来进行恐吓……

目前,国家正通过一系列措施逐步扎紧法律制度的“笼子”,来打击“套路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最好的防范是“自防”。

民警提醒,贷款前一定要仔细分辨,“套路贷”与正常贷款相比,有以下几点区别:

第一是利率,正规贷款机构有合法合规的利率规定,而“套路贷”往往以低利率作为诱饵;第二声称能实现无抵押及快速放款;第三“套路贷”多以APP为载体,会过度索要个人信息,如通讯录信息等,作为日后催收的工具;第四正规贷款不存在以敲诈勒索为手段的软暴力催收。即使不小心中“套”,也不能寻“短见”,要及时报警求助,不能怕丢面子,更不能硬扛……

贺小东认为,人们应该加强理财、金融与电信网络诈骗方面知识的学习,同时加强个人财务信息保管,“像手机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信息码就是开启你保险柜的钥匙,要管好这些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