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4月14日电 (记者 王嘉程)14日中午,香港特区立法会加开特别大会,首读及二读《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在动议二读该条例草案时介绍,条例草案提出的修订主要涉及六大范畴,包括重新构建选委会、引入宣誓要求及相关事宜;订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及相关事宜;更新立法会的组成及其产生办法;更新成为行政长官选举、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及立法会选举的候选人的资格,并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修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以依法规管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等。此外,亦将优化选举安排,包括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优化查阅和编制选民登记册的工作等。

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宣布,条例草案交由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处理。